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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开展特困职工帮扶活动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工会、慈善总会【信息时间:2022-03-15 08: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和《许昌市总工会关于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的通知》精神,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有效衔接,全面构建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近日,示范区总工会联合示范区慈善总会在示范区范围内对因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和有特殊情况的家庭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大病救助”工作。

按照《许昌市总工会关于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的通知》要求,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慈善总会联合下发《示范区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救助及大病救助的通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核、总工会入户调查、上报批复原则,对示范区内符合“生活救助”和“大病救助”条件的22个家庭进行了救助,共支付救助金33.25万元。

被救助的特困家庭,有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有奋战在生产一线的优秀员工,有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的农民工,有攻坚克难的科研人员,更有奔波在路上的货车司机……他们都在为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挥洒汗水、贡献力量。由于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使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的医疗费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慈善总会急职工所急、帮职工所需,及时伸出援手,对他们进行救助,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