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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四项举措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委办【信息时间:2022-01-19 10: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示范区安委办盯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隐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关于转发〈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1-2月份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出问题。

二是严密防控风险。

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近期,安委办主动联系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盯紧薄弱环节,保持监管力度不减。开展施工工地居住区、企业职工宿舍、养老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服务,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通过近期集中检查,示范区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可控。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居民用气、用电、用火、酒精等安全常识以及自救互救知识宣传,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全面实施精准提示,促进居民安全意识提升。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

各镇(办)、相关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保证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到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及时高效处置。

当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委办将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