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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2021年第二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20 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19日,示范区召开2021年第二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奖励资金兑现、招商引荐合作、招商住房支持等工作,会议由管委会主任袁树林主持,示范区领导张晓丽、毛长申、郑翠环、闫根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原电气谷、商务中心区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申请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情况的汇报;听取招商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招商引荐机构奖励资金和签订招商服务平台及委托招商合作协议的情况汇报;听取建设局关于有效利用棚改剩余房屋服务招商企业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对已签约落地项目,要保持契约精神,按照协议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政策奖励,如有特殊情况的,依据企业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会议强调,要以制度为先规范招商工作,建立标准化模板协议,统一文本内容和考核内容;对依据新政策执行的新项目,要统一填写《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申请表》,未经审批的企业,不得兑付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要在政策界限范围内,积极开展企业住房支持工作,深入研究公租房供给企业员工居住需求的合理途径,充分发挥公租房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