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示范区总工会组织召开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互助活动推介会,来自示范区机关、各镇(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工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互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区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基层工会要明确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为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坚持“团结互爱,自主自愿”原则,广泛发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按照“公开透明,方便会员”要求,扎实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