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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荣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体三等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09 17: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8日,许昌市召开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对在2020年度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先进工作者、“许昌市文明市民”进行通报表扬。

在先进集体奖励中,示范区荣立“集体三等功”,尚集镇被授予“嘉奖单位”。

在先进个人表彰中,示范区薛伟洲、谷东峰、张大威、汪珂先、刘军峰、任杰等同志荣获先进个人奖励;欧晓丽、贾会杰、张伟红等同志获得通报表扬;俎会敏、姜俊贤、李亚楠、徐文亮、宋小龙、辛明亮、胡广义、付卫红、黄海伟、王建华等同志被授予“许昌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据悉,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我市以地级市全国排名第七名、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再次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唯一被通报表扬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