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要闻 > 示范区要闻
示范区召开第5次党工委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02 10: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1日,示范区召开第5次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杨朝晖主持,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袁树林,党工委委员张晓丽、刘磊、荣远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治理议事协调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基层治理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机制相互衔接,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政府督查工作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督察机构的职责权限和政府督查工作的程序内容,为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研究,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规定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规范化可操作的政府督查工作指导意见,全面促进政府督查工作效能提升。要用好政府督查有力武器,着力破解在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