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要闻 > 示范区要闻
示范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7-05 08: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月2日,示范区召开第21次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学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工委委员杨朝晖、苏长水、范忠诚、李志军、张继辉、尹志安出席会议。示范区“一办五局”负责人,工信办、商务中心区班子成员,副县级调研员,各镇(办事处)书记,各直属事业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政策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意见》中有关支持政策,结合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政策、英才计划奖励政策等创新创业政策,以及示范区“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计划实施的“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研究制订实施细则,确保支持政策可操作、可落地、见实效。

二要加快项目推进。加快5G泛在小镇、智慧信息产业园、服务外包基地、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工作台账,确保按计划节点建成投用。同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双创生态链建设,根据中央、省预算资金支持领域和方向,提前筛选、谋划、包装一批申报项目,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

三要营造双创氛围。结合国家“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等系列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文化活动。通过谋划实施重大宣传专题,提高双创示范基地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吸引和汇聚更多人才、资金和项目入驻双创示范基地。

四要做好评估迎检。继续跟踪做好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提前对接检查评估具体方案,与咨询机构深入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迎检筹备,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