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县级
2023-06-20 2023-06-20 10:49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公示(2023年6月)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作者:【信息时间:2023-06-20 10: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和《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用人单位、建设环保局、示范区公租房分配审核领导小组阶梯审核后,对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了分配。

现将获得配租资格的人员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630日下午5点前书面向示范区公租房分配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请获得配租资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示范区公租房分配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址:示范区商会大厦8815房间

电话:0374-3377722

附件:配租人员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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